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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EPC 74的初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16:36:51 作者: Platforminfo 阅读量:2126次  收藏

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4次会议(MEPC74)于5月13日至17日在IMO总部伦敦召开。以下是关于这次会议内容的一些总结。

请注意,这份内容总结是基于鲲链咨询参会者获得的非官方信息以及MEPC74期间分发的优先于尽早发布的信息的工作文档来制作的。

1. 降低温室气体(GHG)排放的措施

1.1 EEDI技术发展回顾

1.2 最小推进能量和EEDI的要求

1.3 IMO关于降低温室气体的策略

2. 空气污染

2.1 船用燃油的取样

船上取样来确认船舶使用燃油中硫含量的方法偶尔会在PSC检测和船旗地区检测中采用。MEPC 70通过了船上取样来确认船舶使用燃油中硫含量的方法的指导方针(MEPC.1/Circ.864)。

在此次会议中,对MARPOL附加说明六的修正草案授权了指定的取样点取样来确认船舶使用燃油中硫含量;对MARPOL附加说明六中附录六的修正草案特别确认了燃油含硫量取样测量的程序。这些修正草案在MEPC 75时实施。

2.2 2020年国际燃油中硫含量限制

MEPC 70已经达成统一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规定国际燃油中硫含量限制为0.5%。在此次会议中,接受并通过了MARPOL附录六关于坚持实施0.50%硫含量限制的2019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提供了关于实施2019国际硫含量限制法案的一些具体内容,如下:

需要考虑的燃油的属性

船旗地区和PSC检测项目

船旗地区和港口地区燃油供应缺失通知

2.3关于处理不合规燃油应急措施的指导方针

如果一艘船经过其最大努力已然无法获得合规的燃油,这艘船需要给第2.2部分中提到的船旗地区和港口地区提交一份燃油缺失报告(FONAR)。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处理这种船舶装有不合规燃油的事件,一致同意发布一份MEPC通知,其内容是关于对不合规燃油的应急措施的港口控制指导方针。

这份指导方针在和下一个港口的电话中,邀请港口地区根据环境、安全性、运行及管理的影响综合考虑不合规燃油是可以排放到港口还是储存在船上。并且邀请港口地区和船旗地区以及船东一起就如何处理船上不合规燃油问题来分析达成一致意见。

2.4废气清洗系统(EGCS)废水的排放

MARPOL附加说明六中规范4允许安装EGCS作为一种使用合规燃油的等效方式。开式系统EGCS使用海水作为洗涤水并最终排入海中。2015EGCS的指导方针(MEPC.259(68))中规定了洗涤水排放标准。洗涤水在满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排放。另一方面,考虑到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一些禁止开式EGCS的港口在增加。

在这次会议中,同意MEPC的纽约组织就EGCS洗涤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问题进行调研。调研将于2020年2月的PPR分会开始。

2.5 废气清洗系统(EGCS)失效不合格

现在已经意识到需要急需考虑EGCS不满足2015EGCS指导方针的情况。

在此次会议中,通过了关于单个检测设备失效时如何合规的指示以及EGCS不能满足指导方针时应对方法的指导方针。相比于针对短期的临时排放超标情况,这个指导方针专门规定了对于长期排放超标应采用的应对方法,比如切换到合规燃油和通知船旗地区和港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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